最近,住建部发布了一份名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这份文件详细规定了安全总监的职责,根据第七条的规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必须设立安全总监,并要求其全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得兼任其他职位。
根据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安全总监需要通过考核,具备一级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获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根据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安全总监可以行使副职职权,享受副职待遇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并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总之,这份文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简而言之,施工企业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总监,要求其具备一级建造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加安全A证,并且至少有3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这份意见稿的出台对一级建造师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它进一步证明了一级建造师在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性和价值,也为持证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和发展机会。
然而,对于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而言,仅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能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原因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优势在于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而安全责任是极其重要且不可忽视的。如果没有从事相关工作,那么考取该证书的意义将大打折扣。此外,尽管相较于一级建造师而言,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难度较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项轻松的选择。在备考过程中,仍需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因此,若没有充分准备和坚定决心,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可能会成为一项困难的任务。
因此,对于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个人而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书可能并非最佳选择。相反我们应该优先考虑通过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提升自身的职业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暂无评论内容